不见面 零跑腿!内蒙古赤峰市颁发首件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使用登记证

不见面 零跑腿!内蒙古赤峰市颁发首件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使用登记证

发布日期:
2024-05-14 15:57:25

不见面 零跑腿!内蒙古赤峰市颁发首件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使用登记证

时间: 2024-05-14 15:57:25 |   作者: 新闻中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日,经过为期5天的受理、审查,内蒙古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赤峰奥鹏运输有限公司颁发了编号为“容22蒙D00014(21) ”的汽车罐车(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特定种类设备使用登记证》,标志着赤峰市接管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的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使用登记办理业务正式步入常态化运行。

  今年8月下旬,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将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使用登记下放盟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做好此项业务承接工作,保障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正常运营,强化责任意识,严抓工作落实,确保这一重要下放行政管理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自治区相关文件下发后,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邀请有关专家对业务办理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学习了特定种类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对业务办理使用的全国“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智慧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内蒙古危险化学品罐车信息化监管系统”应用功能、操作方法等进行了反复学习和模拟演练,在最短时间之内满足了受理业务及时、登记流程规范、管理把关到位要求,保证了下放事项的无缝衔接和顺畅过渡。受理的第一件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使用登记事项在5天内全部办结,比法定20个工作日的完成期限提前了75%。

  该行政管理事项办理全过程满足“不见面、零跑腿”信息化、便利化要求,企业申请以及管理端受理、审查全部在线上进行,企业端可以直接下载打印电子版使用登记证书,如有需要也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申领证书。(供稿:内蒙古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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