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培训千万别“走过场”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高空作业安全培训千万别“走过场”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时间: 2024-03-30 18:23:08 |   作者: 升降平台

  本案中,高处作业类特种作业分为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2个操作项目。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一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中,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养和训练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一定破除侥幸心理,不走捷径,不碰红线,严守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坚决无证、持假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能通过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为)对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真伪核验。切勿凭肉眼查验,助长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违法行为的滋生蔓延。标签:* 特此声明1.凡标注明确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所有。若需转载需注明新闻来源及链接,违者本网将依照法律来追究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别的媒体、网站 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为用户提供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等工程机械设备的信息查询、设备询价、产品投诉等服务。

Xer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0531-81171956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